中央政治局:最高权力机构,由七名政治局常委组成。
中央政治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权力机构,由七名政治局常委组成。
- 中共中央总书记
-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
- 中共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
中共中央总书记
中共中央总书记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最高领导人。他负责领导中央政治局、中央委员会和中央军委。
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
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是中央政治局的正式成员。他们负责制定和执行党的政策。
中共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
中共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是政治局的候补成员。他们可以参加政治局会议,但没有投票权。
中央政治局的职能
中央政治局的主要职能如下:
- 领导党的建设和发展
- 制定和执行党的政策
- 决定党的重大方针和政策
- 监督国家机关和军队的工作
- 选举和罢免党的领导人
中央政治局的产生
中央政治局在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上产生。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,选举产生党的中央委员会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。中央委员会在全国代表大会闭幕后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,选举产生中央政治局、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和中央书记处。
中央政治局的历史
中央政治局于1927年在党的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建立。当时称为中央执行委员会政治局。1945年党的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,改称中央政治局。1982年党的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,增设了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。
中央政治局的意义
中央政治局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最高权力机构。它负责制定和执行党的政策,决定党的重大方针和政策,监督国家机关和军队的工作,选举和罢免党的领导人。中央政治局是党和国家的核心领导机构,在党和国家的发展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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